為確保2020年
空氣質量和優良天數目標實現,根據《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》,焦作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專項行動。
此次專項行動,相關縣(市)區政府將按照《河南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》要求,加快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治理,并于今年10月底前,完成全市范圍內水泥企業(含獨立粉磨站)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,使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、無組織排放及大宗物流運輸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。
同時,加快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成效驗收,重點是完成2019年工業污染“六治理”任務再排查和核查評估工作,對達不到“六治理”任務要求的工業企業將依法依規限期整改。
專項行動中,各縣(市)區還將嚴格對照《焦作市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技術規范》規定的整治內容和方法,開展無組織排放專項督導。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工業企業,依法依規停產整改。對拒不停產整治、仍然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,將移交轄區生態環境分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;企業整治完成,經市、縣兩級核查通過后,方可恢復生產。
另外,還將強化企業排放監管,尤其是加強對水泥、玻璃、電力、鑄造、鋼鐵、碳素、耐材、磚瓦、
燃煤鍋爐等重點行業和高架源管控,從嚴執行排放標準,逐家盯死盯牢,一旦發現超標排放立即責令整改,整改不到位不得生產。對拒不整改的企業,依法依規查處;整治完成,經市、縣兩級核查通過后,方可恢復生產。